瑜伽导师:掌握瑜伽健身行业基本概况,注重专业瑜伽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培养,同时加强瑜伽动作、理论知识和教学技巧的提升,增强瑜伽导师的实际教学能力,全面瑜伽授课能力。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:瑜伽健身会所管理、瑜伽导师、瑜伽理论、健身教练等方面工作。
职业舞蹈师:掌握职业中东肚皮舞授课技巧,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,能胜任各类型场所的肚皮舞教学工作及其他表演。通过正规系统的肚皮舞课程,注重肚皮舞技巧、理论知识及实践等综合能力的培养,结合其自身特点,通过互动的方式开发潜力同时尽可能的鼓励其由模仿者变成创造者,发挥优势扬长避短。
考试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三级。
每年统考四次,时间为4月、6月、10月和12月。具体考试日期、地点、方式,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。
考试通过者,由全国考试中心颁发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《瑜伽导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》、《国际舞蹈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》。
联系电话:025-85547116、025-85348189
来源: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网